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相关政策的要求,现将项目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郓城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二期项目(第二阶段)
建设单位:山东郓城必威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地址:山东郓城必威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内(地理坐标为东经116.062°,北纬35.627°)
公示内容:《郓城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二期项目(第二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郓城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二期项目(第二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专家意见及验收组名单》、《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公示时间:自2020年12月2日至2020年12月29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丁经理 联系电话:18463908822
联系地址:山东郓城必威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
《郓城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二期项目(第二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郓城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二期项目(第二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专家意见及验收组名单》、《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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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码:7y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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