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相关政策的要求,现将项目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汶上县环保科技发电项目(一期)
建设单位:汶上县必威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地址:项目位于位于汶上县寅寺镇汶上化工产业园西,山东公用集团汶上水务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西侧,项目中心位置地理坐标为东经116.360°,北纬35.736°。
公示内容:《汶上县环保科技发电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汶上县环保科技发电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公示时间:自2021年11月23日至2021年12月21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韩振彬 联系电话:13793850571
联系地址:汶上县必威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
《汶上县环保科技发电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汶上县环保科技发电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下载文本请查阅链接:https://pan.baidu.com/s/1cypoa5KUDR-l6CMZnyfB5A
提取码: b6q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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