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SY2023-GCZB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必威厦门瑞吉酒店项目(监理服务)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必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下属项目公司厦门必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 自筹 ,招标人为 厦门必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厦门市湖里区环岛东路与金五路交叉西北侧2022P01地块。
2.2 工程建设规模:2022P01两岸金融中心高端酒店地块,用地面积23231.52㎡,总建筑面积约72245㎡;地下2层,地上14层,建筑高度不大于60m。
2.3 本次招标主要内容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的技术、质量、进度、安全、造价、合同、工程款支付、信息收集和现场协调等方面的管理服务,以及工序验收、竣工验收、竣工结算造价审核、工程档案归档、保修阶段(含两年的缺陷责任期)等工程全过程的监理相关服务工作。其监理服务事项应符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的要求,服务项目包括但不限于:
(1)建筑与安装工程:土方开挖与支护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主体建筑结构工程、室内外给排水工程、机电与暖通工程、电梯、消防工程、道路工程、照明工程、景观绿化工程、智能建筑工程、通风与空调工程、建筑节能工程等;
(2)装饰与装修工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厨洗工程、玻璃幕墙工程、建筑外墙装饰与装修工程、室内外照明工程、影音工程、标识标牌及艺术品摆放、灯光水景工程等;
(3)所有酒店项目配套工程;
(4)中间隐蔽验收、单机调试、试运行、联动试车、参加竣工验收、协助工程档案归档、工程资料及过程记录与施工进度同步收集和整理等,与本酒店项目建设相关的所有工程项目均属于本次监理服务范围。
2.4 建筑安装工程费:约 / 亿元,建安工程造价如有调增/调减,监理费均不予变更。
2.5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5.1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按市场价计取,本项目监理服务为总价,包括但不限于为本项目监理服务所需的所有管理人员和监理人员工资、差旅费、赶工费或加班费(含节假日)、备案(含人员备案)、现场办公用品、住宿费、通讯费用、交通运输、测量仪器、劳保、医疗、福利、津贴、利润、税金、人身保险及工程保险税费、安全、管理费等一切费用。不因建安造价或结算额变化调整监理服务费,亦不因市场价格变动、保险政策或者任何调价文件要求而作出调整。唯有委托人对交付标准或监理范围进行重大调整,而减少监理人工作量、减少监理人员投入时,发包人有权对监理费用进行核减。
2.5.2 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本项目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均已包含在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中,不另行计费。
2.6 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暂定为36个月,(监理人实际进场时间以委托人书面进场通知书要求的日期为准,监理人延期进场的,监理服务期相应顺延);因非发包人原因造成的停工,监理人在收到发包人的退场通知后,安排人员退场,退场期间不计算监理服务期和不计算监理服务费;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
2.7 质量要求: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
3.1 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不低于 甲 级 房屋建筑工程和 乙 级机电安装工程监理资质。
3.3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 房屋建筑工程 。至少担任过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 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 2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 (含本招标项目在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 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 房屋建筑工程 中的 一般公共建筑 ,等级为 一 级。
3.5 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 2 个;“工程业绩”是指:已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房屋建筑工程中的 一般公共建筑,等级为 一 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与拟派总监一致。
3.6 投标人所监理的工程近 3 年内未发生过重大质量事故。
3.7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8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9 其他资格要求:省外建筑企业参加投标,应按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筑[2015]35 号文)和《关于规范省外入闽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闽建办筑[2015]13 号文)规定办理入闽登记手续。在我省开展建筑活动的省外建筑企业信息以“省外信息登记系统”所登记的信息为准。
3.10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6月19日至2023年6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3时00分至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联络地点办理招标事宜(联系电话:13685927462,地点:泉州市宝洲路宝洲污水处理厂办公楼一楼招标采购部)或发送联络函(包括拟投工程名称、投标人名称和联系方式、电子邮箱等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扫描发送至招标指定邮箱(121433017@qq.com)。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为电子版,投标人免费领取。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万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5项规定的金额、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应用信封或档案袋密封,在上面注明项目名称及投标人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若投标单位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密封的将被拒绝其投标)。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7月10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泉州市宝洲路宝洲污水处理厂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7.2.逾期递交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厦门必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宝洲路宝洲污水处理厂办公楼一楼招标采购部, 邮编:362000
电子邮箱:/
电话:13685927462,传真: /
联系人:小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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